怎樣過七天「貧窮」生活?
- 參加者需於7天體驗活動期間,以指定金額(以上程式計算)應付日常開支。
- 參加者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參加,若以家庭為單位,可按家庭人數訂定體驗期間可用金額,例如兩人參與,不論參加者年齡,即將指定金額剩以(X)家庭參與人數(以2008年活動為例,四人家庭參加的計算方式:$408 X 4 = 1,632,即該家庭在指定七日內可用金額為 $1,632)。
- 除了房屋供款/租金、水、電、煤費外,其餘開支都要計算在內,包括食物、交通、電話、上網、社交活動、工餘進修等。
- 為了增加活動當中的體會及反省,參加者須每日填寫開支表及
。
- 參加者應盡量嘗試以貧窮人的心境看事物,以更能體會貧窮人的感受。
計算開支Q & A:
- 參加者若以個人為單位參加,而又與家人同住,需要將一切家庭開支按家庭人數比例計算。例如若與家庭同桌食飯,便要將食用的開支(例如買餸錢)除以(¸)同桌食飯的人數,以作為參加者於該餐所用的金額。若參加者或其家人在體驗期間買了共用的家庭日用品,亦需按家庭成員人數扣除開支。
- 參加者在體驗期間不可主動邀約親戚朋友參與高消費活動。
- 參加者不可主動邀請親戚朋友請自己食飯。
- 若參加者平日駕車代步,應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 若參加者非因工作所需而使用手提電話,應按實際的使用日數/分鐘去扣除開支。你可選擇以下一種方式去計算:
方式一:月費¸ 日數 x 所用日數(例:$200 ¸ 30日 x 3日 = 6.7 x 3日 = $20.1) 方式二:月費 ¸ 計劃可用分鐘 x 所用分鐘(例:$200 ¸ 1000分鐘 x 0分鐘 = 0.2 x 50分鐘 = $10) 固網電話、收費電視等均以相同形式計算。 若參加者在非辦公時間上網,應以相同方式,按實際上網的日數/分鐘扣除所需費用。
- 參加者不可以借錢或信用卡等其他方法使開支數目超過原定預算。
- 若參加者發現自己最終超出指定金額的要求,我們仍鼓勵他們繼續嘗試參與。參加者可在開支表上以負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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