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淚彈及其殘餘物對政府外判清潔工人的安全及健康影響調查
社會事件持續,催淚彈及其殘留物遺禍社區,街道、公園及戶外工作的外判清潔工人首當其衝,然而他們大部份在裝備不足下工作,令工作安全及健康受到威脅。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下稱勞委會)11月底至12月期間訪問了共88名外判清潔工人,發現催淚煙及其殘留物不但危害食環署街道外判清潔工人的安全及健康,在催淚彈煙密施放範圍工作的公園/遊樂場地康文署外判清潔工也受到波及。在這些地點工作的受訪者中,近六成五表示曾感到不適,出現喉嚨乾渴、持續咳嗽、持續流眼水等徵狀。調查發現,判承辦商沒有為工人提供清理催淚煙殘留物之合適及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最常只獲發普通外科口罩及乳膠/橡膠手套。承辦商亦沒有向工人講解清理催淚煙氣體殘留物的指引及安全培訓。調查亦發現直接吸入或接觸催淚煙受訪者的徵狀較在受催淚彈及其殘餘物影響範圍工作的受訪者顯著,這反映戶外清潔工人直接面對催淚彈的工作風險更高,預早及有效的撤離安排十分重要。惟調查發現逾半數受訪者表示沒有獲承辦商僱主交代撤離安排。
食環署雖曾發出相關指引,但實際執行上出現落差,指引形同虛設,在缺乏懲罰性及監管不力下,部份承辦商敷衍塞責,未有向外判工人提供合適及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安全培訓及有效的撤離安排。康文署更未有關注在催淚煙危害下,公園及戶外康樂設施工作的外判清潔工人的防護裝備供應情況及應變安排,以致工友裝備不足及無所適從,危害工作安全及健康。

勞委會建議政府為所有可能受催淚彈及其殘餘物的街道、公園、戶外康樂設施、政府建築物等進行工作安全評估,並確保所有可能受影響外判工人,有足夠及持續供應的個人防護裝備。政府亦應提供更衣及洗澡設施,避免把污染物帶回家。在部份受催淚煙影響的重災區,政府委派專業人員,在全副保護衣裝備下執行清潔工作; 遇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大型社會事件,容許外判清潔工人及保安員等按情況自行離開,而不當擅離職守及扣減工資。政府部門必須敦促及確保承辦商僱主直接而有系統的向前線工人講解處理催淚氣體及其殘留物的相應培訓。更重要是政府部門應定期巡查及突擊探視承辦商有否如實執行指引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若發現承辦商在職業安全及健康有關方面表現未能達標,應發出警告及作出懲處。另外,政府要公開催淚彈的成份,確保公眾健康。

年過六旬的友姐是康文署外判夜班公園清潔工人。過去四個多月以來,彌敦道一帶屢次發生衝突,她無奈道,不時吸入催淚煙,感到喉嚨乾渴,眼睛刺痛,曾經有一刻雙眼濛查查,以為自己失明。晚上情況混亂,又一人獨自工作,她常常感到害怕,但除非收到公司指示,不能提早休息或下班。
她表示,承辦商沒有特別因為社會事件而額外的給予防護裝備,「都是一般的普通外科口罩,有時用完就無,要主動問管工才得補給」。衝突過後,晚上照常工作,承辦商及管工沒有從來沒有講解清洗催淚煙殘餘物的注意事項,亦沒有給予N95口罩、眼罩等防護裝備。她憶述,在多次衝突中,康文署曾因應情況叫工友下班,但好多時為時已晚,地鐵站早已關閉,大家都走得很急,警察跟示威者又追趕過來,左閃右避下,多次繞路走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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