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工資保障 變 殘疾歧視 要求政府提供殘疾就業津貼
2010年9月26日
由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會及十多個民間團體組成之爭取殘疾人士最低工資大聯盟在即將公佈最低工資水平之際,分別於9月19日及9月26日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及發起遊行,要求政府為接受生產力評估機制的殘疾人士提供殘疾就業津貼,以達至與一般勞工一樣的全數最低低工資水平。
9月26日的遊行活動上,約有一百名殘疾人士及聲援人士到達中環遮打花園集會,並遊行至政府總部,表達訴求。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議先生連同正言匯社社長張超雄博士,以及多位在職視障、聽障及肢體殘障人士在會上,表達對最低工資法案的看法及關注。他們表示現時的法案並不能保障殘疾人士與一般勞工一樣享有最低工資的保障,涉及殘疾歧視。現時最大的問題,是殘疾人士失業情況非常嚴重,超過87%殘疾人士沒有工作。聯盟發言人四肢傷殘的羅偉祥先生向政府提出四項建議,以解決最時法案存在的問題:
- 要求殘疾人士同樣可享健全人士的最低工資水平,若殘疾人士接受生產能力水平評估後,被評定不足100%生產能力,政府應提供補貼至100%水平,上限50%。
- 受生產能力水平評估之殘疾人士一般而言不會被評定為最低工資的50%,倘若被評定50%以下,政府應提供第二次的評估,以確保殘疾人士工作能力不被低估,造成不公。
- 如殘疾人士的現有的工資水平已達或高於最低工資水平,政府不應容許他們再評估,以免殘疾人士被受僱主壓力而主動作出評估
- 政府應立法制定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要求50人以上之企業及團體,需要聘請不少於2%的殘疾人士
參加遊行的殘疾人士均表示工作是生活的最重要的一環,他們不計較辛苦堅持工作,亦希望與他人一樣享有同等的工作待遇。現時,社會提供給殘疾人士的工作機會實在太少,殘疾人士的失業情況是現時失業率的20倍。政府應刻不容緩,效法其他先進國家立法實行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讓50人以上的機構至少聘請一名殘疾人士。
參與遊行的團體包括:街坊工友服務處、正言匯社、香港失明人互聯會、龍耳社、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社區發展動力培育、香港聾人協進會等團體、張國柱議員辦事處、梁國雄議員辦事處,職工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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